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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暑期放假、轮休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4   点击数:

接校党政办公室通知: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轮休时间

1.全日制在校生于78日(周六)-91(周五)放假。

2.教职工于710日(周一)-91日(周五)放假轮休。

二、开学、报到时间

1.全日制在校生于92日、3日(周六、周日)报到注册,94日(周一)正式上课。

2.教职工于92日(周六)起正常上班。

3.2017级普通高职新生于99日(周六)报到注册,910日开始入学教育及军训。

三、值班安排

1.暑假期间,学校在一号教学楼八楼812室设立值班室。值班电话为:33722158;值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2.保卫处实行24小时值班制,总值班电话为33720110

四、其他有关事宜

1.各部门在暑假放假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行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对师生员工广泛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尤其是自然灾害防范、旅游安全、游泳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及卫生防疫、易燃易爆物防范和人身伤害预防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假期出行、参加调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应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条件下进行,确保师生安全返校。

2.学生工作办公室要统计假期留校学生信息,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及后勤保障工作。

3.暑假期间,公车入库封存,停止使用。

4.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校园内举办与学校无关的各类培训、讲座等对外服务活动。

五、几点要求

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值班时间,保持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2.有暑期工作任务的部门要统筹规划,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教职工报到情况于92日上午12:00前,分别报组织部和人事处。学生报到情况于93日下午17:00前,报学生处。

4.教学办公室及时做好(94日)科级以上干部听课安排。

5.放假期间,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和加强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组织教职工或学生集体外出旅游。处级以上干部外出要严格执行《咸阳师范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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