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3〕37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470号)、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函〔2019〕17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会议要求,现就我校202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和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和范围
我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2024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六个条件之一即可申请。专升本毕业生如专科阶段已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不再申请。
1. 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2. 身有残疾的毕业生;
3.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
4.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5. 脱贫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6.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几个条件的只需要提供一种证明材料即可,如既是低保户家庭的又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只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即可。
二、发放标准
按1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
2023年7月10日-2023年8月29日,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材料,具体包括:
1.证明支撑材料
(1)低保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需要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明》(附件2)(证明必须是原件,须注明学生与低保证户主的关系,须体现该家庭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止时间,体现该家庭该学生目前仍在享受低保待遇,落款必须为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局的印章)。如证明未提供低保补贴领取起止时间,需要提供领取低保金半年的存折复印件(领取低保其他凭证);
(2)身有残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须提供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
(3)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需县级或县级以上扶贫部门提供《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附件3),证明上需留扶贫部门的联系人及电话;如当地扶贫部门不能出具证明,须提供家庭建档立卡APP具体信息复印件和学校资助中心开具的建档立卡生证明也可;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申请材料
须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两面复印)或提供《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附件4),合同复印件贷款人,合同编号,贷款金额,银行公章、资助中心公章等必须清晰;
(5)脱贫残疾人家庭申请材料
①县(区)级及县(区)级以上残联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残疾证明或残疾证(含首页、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并证明家庭残疾成员与毕业生关系(提供户口本家庭残疾成员页和本人页);
②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附件5)原件;
③脱贫家庭与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6)特困人员申请材料
《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附件6)原件,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发放支撑材料
(1)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清晰);
(2)本人长安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手写卡号、开户行、身份证号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学院审查
各学院要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将本学院符合要求的材料收集齐后,于8月31日18:00前送至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艺术楼120西),同时提交《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电子版(附件7),过期不予受理。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
学校将初审通过的学生名单统一在学校就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9月5日-12日。
(四)材料上报
9月15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学生名单及申请材料汇总报送至咸阳市人社部门审核。
(五)补贴发放
经咸阳市人社部门核准后,由学校委托长安银行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本人,要求申请人所提供的长安银行卡处于激活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求职补贴申请和发放工作涉及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工作。
(二)加强宣传,认真组织。各二级学院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国家、省市对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相关政策、发放对象和申领程序,组织好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积极申请。
(三)强化监督,确保实效。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补贴的申请和发放工作。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毕业生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29-33720904
电子邮箱:xynujyzx@163.com
对相关举报投诉,经查实确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责令其退回补贴资金;对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学校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附: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3.毕业生所在家庭为建档立卡脱贫家庭证明
4.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证明
5.毕业生所在家庭为脱贫残疾人家庭证明
6.特困人员毕业生证明
7.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
招生就业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