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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2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综合评价(以下简称“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陕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指导意见》(陕教生〔20152号)和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生〔20164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职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阳光工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陕西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精神。

(二)坚持“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保证

(一) 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主管招生校领导

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处长

员:招生就业处、党政办公室、监察处、教务处、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宣传部、学生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信息中心、保卫处、后勤处主要负责人。

学校成立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具体负责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实施办法的制订,组织实施高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学校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处长任主任,办公室下设各业务组:报名组、命题组、考务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技术保障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办公室及各业务分组主要负责单位及职责:

1.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面负责招生考试的日程事务;统筹协调、督察督办各业务组工作;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向领导小组提议研究有关考试招生重大事项;负责各类成绩汇总、换算、折算等;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向省招办报备预录取名单,公示录取结果,处理反馈问题,组织新生入学注册,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等。

2.报名组(牵头部门:招生就业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财务处)

组织考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申请入学考生信息下载、审核;负责考生现场报名确认、报名费收取、准考证发放工作。

3.命题阅卷组(牵头部门:职业技术学院,成员:招生就业处)

全面负责综合评价考试试题命制、评卷标准制订、试卷印制工作;负责组织评卷、考试成绩的登分统计等工作;负责制定接待考生及家长对考试成绩等有关质询;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类考试成绩;负责保存试卷、考场记录等有关测试资料。

4.考务组(牵头部门:教务处,成员部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保卫处、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守则的制订;负责综合评价试卷的运输、保管、分发等环节安全保密工作;负责“三校生”笔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的组织实施等考务工作;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性测试面试的考试组织。

5.宣传组(牵头部门:宣传部,成员部门:招生就业处、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

负责新闻媒体的沟通、接待,对外发布信息;负责校园宣传栏布置、悬挂横幅等,营造考试招生氛围;指导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保障整个考试招生期间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封堵网上不良信息。

6.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财务处、后勤处)

负责协商考试招生有关费用问题,从经费上保障考试招生顺利开展;负责考试招生期间用电、用水、用餐、就医等后勤保障工作。

7.技术保障组(牵头部门:信息中心,成员部门:招生就业处、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全程的硬件条件保障和网络运行支持;负责登分过程的技术保障;协助做好学生到校报名确认工作。

8.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监察处)

全程监督、质询和检查综合评价考试工作,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9.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保卫处)

配合做好试题转运、保管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报到、考试、入学注册期间现场及校园秩序的维护、人员检查、车辆停放安排等;保障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其他安全。

以上业务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三、招生对象

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考试(“三校生”单独考试招生)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的考生。

四、招生计划

学校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由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后下达,向社会公布。

五、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1.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318:303617:00,登录陕西省招生考试信息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向学校提出入学申请。

201731190031217:00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学校渭城校区进行现场确认,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并领取测试科目准考证。

2.测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17319

2)考试地点:咸阳市文林路43号咸阳师范学院渭城校区

2017年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考生类别

考试时间

319

普通高中学生

8:30-12:00

13:30-17:30

职业适应性

测试

“三校生”

8:30-10:30

文化基础测试

13:30-17:30

职业技能测试

注:报考美术教育专业的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为“素描”科目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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