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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成绩册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17-06-21   点击数:

咸师院教字〔2014〕第24

学生成绩册是填写学生成绩档案表的原始依据,是学籍管理中最重要的教学档案之一。为了保证我校学籍管理工作的正常和规范运行,维护学籍管理的严肃性,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学生成绩册

()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根据不同课程的具体要求,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打印《咸阳师范学院平时成绩登记册》,于每学期开学初发给任课教师;期末考试前两周打印空白《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成绩登记册》,发放给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领取空白《咸阳师范学院平时成绩登记册》和《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成绩登记册》应履行登记手续。

第二条成绩册的填写

()成绩册是任课教师履行教学职责,对学生进行教学检查、考核的客观真实记录,任课教师应高度重视成绩册的填写与保管工作。

()成绩册内容必须由任课教师本人详细填写,严禁他人代填。

()考核成绩的填写应用黑色、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禁止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在综合成绩栏内如有不及格分数,应用红色笔填写并在备注栏注明“不及格”字样。

()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对所有规定栏目认真填写,平时考核成绩含作业、实验实习报告、小测验、随堂考查等,占综合成绩的20%(考查课、校级选修课的平时成绩占30%),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若确需涂改,任课教师必须在改动处签名。

()成绩册中的平时成绩、末考成绩等均采用百分制计入,不得以按比例折合后的成绩填写。

()考试课和考查课的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后的整数填写。

第三条成绩管理

()学生成绩实行网络管理,应及时录入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要求完整、准确、规范、及时。

()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由各任课教师负责将学生成绩(学生成绩册上综合成绩)录入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不按时录入者按教学事故处理。

()课程补考或重修成绩,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环节成绩由各系教学秘书负责录入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

()结业生返校考试成绩由教务科负责录入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负责维护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对全校的成绩数据予以确认发布,以备师生查询。

()如成绩出现差错,任课教师应填写《成绩变更申请表》,经任课教师所在院(系)院长(系主任)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人员对试卷、原始成绩册等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经教务处处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四条成绩册管理

()各院(系)办公室、有关教研室必须在考试结束后将本部门所有科目成绩册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逐一验收,并经院(系)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字。填写完整的成绩册要求一式三份,一份在下一学期开学第一周内由专人送交教务科,一份留学生所在院(系),一份随试卷装订。

l.成绩册是否有任课教师签名;课程名称、班级、专业、层次等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2.成绩记载栏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3.成绩是否有改动,若有改动,在改动处是否有任课教师签名。

4.学生成绩栏是否存在空缺现象,如有空缺,任课教师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

5.不及格成绩是否用红色笔书写,是否在备注栏注明。

经检查,不符合上述要求者,院(系)办公室应要求任课教师现场予以改正。

()课程补考或重修成绩录入《课程补考或重修考试成绩单》,并由评卷教师、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名后,交教务科保管。

()院(系)办公室对上交齐全、验收合格的成绩册签字登记,装订归档。

()原始成绩册经验收交教务科后一般不得外借。凡查阅者,须履行相关手续。

第五条成绩归档管理

()教务科及各院(系)办公室必须保存在校学生的成绩册原始件。

()学生毕业时由各院(系)办公室负责打印《学生成绩档案表》一份,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教务科打印一份存入学校档案室。

()学生毕业后,教务科应及时将《学生学籍卡》、《学生成绩档案表》整理、登记并移交学院档案室永久保存。原始成绩册由学生所在院(系)归档保管。

第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在教务处,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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